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经代表们分组讨论和座谈,最终选定复字三十二号图案为国旗方案。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图为主席团成员就位。
1949年9月21日,第六小组正式改名为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组,并向会议主席团提交《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
在给会议主席团的《本会议拟制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组报告》中,将国旗设计式样分为四类:
第一类:“镰锤交叉并加五角星者,此类最多,其中并由变体。例如镰锤有国际式(苏联国旗上所用之形式)与中国式者,有将镰锤置于五角星之中,或将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蓝色而镰锤或五角星于其中者。”
第二类:“嘉禾、齿轮并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此类亦有多种变体。”
第三类:“以两色或三色之横条或竖条组成旗之本身。而于左上角或中央放置镰锤或五角星或嘉禾齿轮者。”
第四类:“旗面三分之二为红色,三分之一为白、篮、黄各色,而加以红色或黄色的五角星者,此类亦不少,其变体则为红色旗面加黄色长条一道或两道,而五角星的位置亦各有不同。”
1949年9月22日,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组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于23日邀请出席政协大会的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国旗方案。图为方案组第五次会议记录及举行国旗国都纪年分组讨论的会议通知。
1949年9月23日,政协会议代表分11个组,对国旗方案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当天晚上7点,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方案组在勤政殿第二会议室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对讨论结果进行了总结。图为方案组关于征求国旗意见的报告。
各分组征求意见的结果统计,赞同复字第三号者最多有185人,其次为复字第四号129人,复字第一号112人,复字第二号77人。
国旗分组讨论综合意见统计表
复字第二十八号 设计者:包起权。洪深提议国旗选用第28号,惟须增加一颗星
复字第十五号 设计:朱德 制图:张仃。主张采用复字第十五号有张治中、邵力子、陈徵先等18人。
国旗图案及国旗制法说明
1949年9月25日,毛泽东、周恩来在中南海丰泽园主持座谈会,讨论国旗方案。图为中南海丰泽园。
毛泽东、周恩来在中南海丰泽园座谈会会议记录节选。
曾联松(1917-1999)浙江瑞安人。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增补为上海市第五届政协委员,1983年当选为上海市第六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曾联松应征国旗设计稿第二、三页。
1949年8月11日,曾联松提交的国旗设计图案。
复字第三十二号设计者:曾联松
在9月23日的分组讨论中,第二小组胡厥文、李烛尘主张采用复字第三十二号,并提出修改意见:四个小星可略向下移动些。图为分组讨论第二组会议记录。
1949年9月26日,国旗国徽国歌国都纪年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绝大多数代表都同意以复字第三十二号图案为国旗,指出:“红色象征革命,星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9月27日,在周恩来主持下,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四个决议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第六天大会记录及讨论和通过议案项中各代表的发言记录(节选)。
1949年9月30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举行闭幕会,新当选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登上主席台。主席台上悬挂着刚刚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图文: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 梁天铭)